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

时间:2024-07-14 19:00:13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1

我生下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妈妈,接触最多的也是妈妈。

妈妈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大方、开朗。她的最大特征便是那双大眼睛和头发,他的头发很柔顺,妈妈总爱漫不经心的、松松散散的扎起来!眼睛呢,总跟有魔力似的,一个眼神里就包含了千言万语!

外婆去世得早,莫大的伤害造就了妈妈坚强的性格,她每天都给我说做人要坚强,要正直,还要善良!实话说,她也很啰嗦,但爸爸说这是妈妈爱我的表现。但我却怎么都搞不懂!

在我小的时候的冬天里生过一场病,住了有一来周的医院,在住院期间,妈妈请假来陪我,爸爸一下班就过来看我,在妈妈的细心照料下,我终于恢复了健康!在这一周里,妈妈对我可谓是“百依百顺”,我真是感慨万千啊!

或许是妈妈的性格吧,她十分善良,也很热心,还依稀记得在人民路上的那一回,有一个30多岁的中年妇女推着一位残疾的男人,他们的衣服很破,那个残疾人好像在用尽全身的劲在唱,但即使是这样,声音也不是很大,那个人拿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的是催人泪下的语句,看完之后我才知道他们是卖唱的。妈妈看到了,翻遍了全身找出了所有的钱,一股脑放到了中年妇女的手里,那位妇女忙说谢谢,而妈妈大幅度地摆摆手,示意她不用!在回家的路上我问妈妈为什么要这样做,妈妈说,我们碰到有困难的人,就要尽最大能力去帮他,保持一颗善良的心,这是我们应有的基本品质!这一刻,我看向她,夕阳的金光洒在她的身上,一张白暂的脸显得无限的美丽,仿佛坠落人间的天使!

妈妈是我生命中的最亮的星星,是黑暗中的一盏灯,是打开我心灵之门的钥匙!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也是我最熟悉、最敬爱的人!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2

日暮伴随着夕阳落下,我静静看着这美好的一幕,我多想时间停在这一瞬间,只有我和落日……因为只有她陪着我时,我才觉的我是安静的、是温暖的,也许人就是如此奇怪吧。

落日,我多像是她的孩子。在我孤单、悲伤时,我会依赖她,会想念她。在我每次最狼狈,最委屈时,我都会遇见她,是她陪着我,给我无声的安慰;也是她伴着我,给我真诚的微笑,她的笑如同天使一般,是最美丽的风景……也是最难忘的那回眸一笑。有人说“回眸一笑百媚生”,也许,正是这笑使我喜欢上了她吧!我记得,我第一次喜欢上她时,是在我第一次,为了一些可笑的,到现在都不记得的事情而哭时的尴尬邂逅。而我也只记得那天,我躲到了一个没有任何人,周围是枯草,连花儿也谢了的.秘密地方。我哭的不由自己,悲伤逆流成河,就在我认为连世界也灰暗了时,我感到了温暖,像是有一束光照亮了我的世界一般。也是在我抬头的一瞬间,我看到并发现了落日,她的余晖打到我的身上,耀的我睁不看眼,而她也好像用她的那一点余晖为眼泪,我笑了,笑她傻得可爱,也笑她给我的温暖让我不想再流眼泪。在此之前,我好像从没有留意过她,甚至我似乎都不知道她的好与美,因为那时的她对我是无所谓的。可现在,她是我的朋友,是我欣赏的伙伴,也是对我最重要的家人。或许,我会如此,只因我是奇怪的吧!

可人之所以如此奇怪也不过是聆听了内心中那最原始的乐谱。而只有经受过严寒的人,才会懂得太阳的温暖,而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便是如此。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3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熟悉的东西,或人或物,有浅有深。

熟悉那小花园,那略有破损的石壁,曾经的小学,样貌并不好看,没有任何的装饰。但这个学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总让我回想起多年前发生的事。

熟悉每一朵花与每一株草。花儿虽品种不一,但依旧和谐,不抢走草儿的养分。狗尾巴草嘛,经常拿来玩,因为数量多,摘几株也无伤大雅,对着同学的脸,用手从下端快速向上划,便会将所有的“羽毛”洒在他的脸上,于是,一场大战开始了。

更熟悉那蒲公英。蒲公英送走“孩子”时,我是多么地尊敬它。一次,有同学想抓住那些新生的“孩子”,我便用力将他们推开,可仍有些蒲公英失去了它的孩子。上课铃声响起,我看着光秃秃的蒲公英,未免有些伤感。不过,那是什么?!我发现蒲公英上还有一、两个小蒲公英!于是我又欢喜而放心地上课去了,因为蒲公英不寂寞了。下课时再去看它们,那两个小蒲公英已经不在了,或许他们被母亲温柔的言语劝走了吧……不过也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学会独立,获得自由!

但我蹲下,望着那毅然送走“孩子”的蒲公英,仍感到失望,落魄,伤心……果然,小孩子,心还是比较脆弱。

老师问:“你怎么了?”“我想要蒲公英快乐。”“你想要带它回去吗?”“嗯!”

于是,我得到了一株蒲公英。但我不愿约束它的自由,它会被放在学校的各处,享受着阳光浴,或者我会将它带出校园。因为这样的旅行,会使它找到它漂流各处的孩子。

熟悉那在学校发生的一切,虽然在如今,那些事我不会再做,但我有这样宝贵的经历,每当回想时,心里就像含了块蜜糖似的甜蜜。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4

我曾想过很多次,和曾经在岁月里弄丢了的人再次在熟悉的街头走一走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场景。这样的境况是落寞,还是感慨万千,或者说自己会痛哭流涕起来,因为忘不了曾经的繁华与美好。直到我亲身体验了一下这样的场景,我才直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舟是我初中的同学,可以算是蓝颜知己了,在懵懂的年纪也曾经喜欢过对方很久,后来由于升学的缘故慢慢地断了联系,曾经最熟悉的人变成了一种熟悉的陌生人,平日在网上交谈都很尴尬,更不用说见面了,我从没有想过几年后,我仍然会站在他的面前,仍然和他一起走过熟悉的街头。

原本以为的欣喜,不知所措,感慨悲伤都没有发生过,面对着熟悉的人,站在熟悉的街头,剩下的只有平淡。我总是悲伤有的人总是来不及说再见就离开了,总是来一次轰轰烈烈的告别,结果机会来了,才发现,最普通的平淡,内心的毫无波澜就是最好的告别。漫步在大街上,也没有特别的尴尬,聊的是过往,聊的是现在的种种,曾经以为世界快要塌下来的事情,现在回想竟然都可以笑着说出来了。

其实曾经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即使后来走散了,也曾经拥有着相似的岁月,认识一群相同的人,时过境迁沧海桑田后,最起码还有一些相同的记忆。释怀之后,回想起来,竟然酝酿成了一种踏实的幸福感。

其实,没有忘不了的过往,没有一直耿耿于怀的人,和你在熟悉的街头走一走,看看你最近的模样。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5

长这么大,认识的人也有很多了。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我的妈妈。

妈妈,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在我最需要依靠时,是妈妈给了我一个肩膀;在我最需要温暖时,是妈妈给了我一束阳光……妈妈总是在我身后,给予我最大的帮助。在我刚出生的时候,爸爸就外出打工了,只剩下我和妈妈在家里。妈妈用她瘦小的身躯,承担起了家中的所有农活。因为爸爸每年只有在春节的时候才会回家,每逢农忙时,爸爸也不会赶回来。儿时的记忆里,总是充满着妈妈忙碌的身影。每逢农忙时,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还要为我们做饭。作为家中的一份子,我却不能为妈妈做些什么,还让妈妈为我操心。每想起这些我的心里总会一阵酸楚。

在我们家,吃苦最多的人是妈妈,妈妈会把家里的一切好东西留给我,而她自己却不舍得吃,不舍得穿。每年,妈妈都会给我买好几身新衣服和新鞋子,而妈妈自己的衣服、鞋子却很少,一年下来,有时连一件衣服,一双鞋子也不舍得买。

现在我长大了,妈妈也比以前苍老了,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妈妈为我付出了许多,而我呢?我又以什么回报给妈妈呢?我相信,现在对于妈妈来说,我每天开开心心、听话懂事,学习成绩优异,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回报。

妈妈,您生活的点点滴滴都会永远记在我的内心深处,您的面孔,您的身影,永远都是我最熟悉的。妈妈,我最熟悉的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永远爱您。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6

一次次,我踏上那条曾经走了无数遍的道路。一次,快乐的我;一次,幸福的我;一次,炫耀的我;一次,悲伤劳累的我…

而如今年秋天的某一天,我拖着虚弱的身体,走上这条路,瞬间曾经的景象瞬间充满心头。走到小学的时候,我看到了小时候的我,挽着她,我们走出校门。继续往前走,是小区门诊的卫生水的味道,让我想起那年母亲背着年幼发烧的我,走向医院。他,在窗台上不经意看到虚弱的我,那一丝的心疼。那个我无数次看向的楼层,不知道楼层却依然期待的看。我穿过那个曾经生活了6年的小区的门,走进小区。周围的一切,早已熟悉的陌生,也许放在奈何桥上,我也奈何不了那一丝冷莫。生命中小学时我第一个家,我把那些年的甜蜜、快乐、幸福、明媚的笑容、清澈单纯、泪水与荣誉,通通深埋在地底,再不崛起。小区的事物,已经不再熟悉了,人们都已老了,树已经年轮深厚了,花已经绽放凋零了,草已经不在嫩绿清新了,我也已经长大了。我已经不想再无忧无虑地笑了,我已经不想在与人们打招呼了,我已经不想认回儿时的伙伴,我已经不想在抚摸那一片片冷淡的叶子。

曾以为,3年过去,就可以忘掉那段六年的暗恋。现在想来,原来不是淡忘了3年,不是忘不掉的6年,而是,埋藏心底的9年之痒。那些日子,我有着生命中最单纯最简单得朋友,最美丽最漂亮没有痘痘的面容;最耀眼最优秀的成绩,最幸福最快乐的生活:最美妙最忠贞的暗恋。

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就会好受些,毕竟我曾经拥有过。

这段记忆是不被抹灭的沙,永远为我平复心中的痛,和着泪水血水,黏固在我生命之中。

以熟悉为话题的作文7

说起最熟悉的一个人,你可能会想起你的父母,或是你的好友,还有可能是你的老师……要说起我最熟悉的一个人,那就是我的同学。

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是我的一位老同学,我们俩一起度过小学六年的时光,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而现在又幸运走进同一所初中的校门,并有缘分到了同一个班。

他留着小平头,乌黑的头发根根都竖着;两道弯弯的月牙眉下面镶着一对黑珍珠;高高的鼻梁上稳稳的架着一副蓝框近视镜;嘴巴不算大;脑袋两边长着一对小耳朵。平常都穿着校服:荧光绿上衣,深蓝色裤子,天蓝色鞋子,有时候天气冷了,外面再穿一件蓝色马甲,整个人显得很精神。

他体育特别好,尤其是在赛道上跑步,每次都名列前茅,因此老师经常选他参加各种运动会,只要他参加了,准是数一数二,也曾因此拿到过许多奖品和奖状。

而我呢?体育和他相比,差得远,所以我最佩服他这一特点。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下午,阳光洒在操场上,花草树木显得勃勃生机,下课了,同学们在操场上尽情地玩耍。第二节课上体育,听说要跑一千米了,我顿时感觉有一些害怕,心想着我会不会跑到最后,抬头再看看他时,很镇定,一点都不紧张,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终于,第二节上课铃声响起了,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在操场上站队,我们先跑了两圈,然后热身,之后分组开始比赛,我俩正好分到一组,我决定要和他比一比。可刚开始我还紧跟他的脚步,慢慢的便拉开了距离,到最后,我俩差距就越来越远,一个正数第三,一个倒数第三。

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我的一位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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